幸福城市要承诺更要践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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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幸福作为不变的奋斗目标,他指出:“实现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。”
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目标最早是在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上提出的。八个多月来,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,但距市委、市政府的初心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。正如群众所说,幸福不幸福,就看家门口的事能不能解决。
市委书记钱引安在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上指出,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,事关每一个宝鸡人的福祉,谁都不能缺,一个也不能少,对群众的承诺要说到做到,坚决兑现。按照全会部署,市级各部门将以“增强幸福感,我们做什么?”为主题,陆续在媒体上“晒承诺”。我们看到,市委、市政府坚决反对形式主义,带领全市人民追赶“幸福梦”的脚步更加有力,更加注重全民参与,更加侧重从细微着手和向深处挖掘,更加着眼和着手于实效和实干,折射出勤政务实和为民服务的作风与情怀。
幸福不会从天而降。人世间的一切成就、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。一方面,是群众的劳动和创造。另一方面,更需要政府部门的劳动和创造,帮助群众解决“船”和“桥”的问题,大家才能登陆“幸福岛”。为幸福“晒承诺”的做法很好,立足本职,回应了群众期盼。但是,承诺只是“万里长征”的第一步,践诺才是真刀实枪的“战斗”。党的领导干部的承诺必须一言既出,驷马难追;必须言必信,行必果。如果言而无信,开“空头支票”,就会大大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与威信,群众嗤之以鼻。
习近平同志时任福建宁德地委书记时,时任寿宁县下党乡党委书记的杨奕周对他说:“对贫困地区,上级要关心,要扶贫。”习近平当场承诺一定要去下党乡一趟。就是对杨奕周的一个承诺,习近平披荆斩棘步行两个多小时,深入下党乡,现场解决发展难题,为下党乡注入致富原动力,才有了如今耳熟能详的“践诺之行”。承诺者要信守承诺,履行承诺,把承诺的每件事一抓到底,切忌虎头蛇尾。
古人云:“善为国者,爱民如父母之爱子、兄之爱弟,闻其饥寒为之哀,见其劳苦为之悲。”承诺者要想民之所想,急民之所急,办民之所需,做民之所盼,按照钱引安同志的要求,抓好实施,接受群众评判,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,下真功夫、下苦功夫,扎扎实实推进工作,在保质量的前提下也要加快速度,把“幸福大单”办到群众的心坎上,努力让全市人民的生活每年都有新变化,一年更比一年好。
本报评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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