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三项机制 凝聚发展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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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中共金台区委书记 景耀平
省委、市委建立的鼓励激励、容错纠错、能上能下“三项机制”,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“五个扎实”要求、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,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制度保障。金台区将以贯彻落实“三项机制”为契机,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,凝心聚力,加压奋进,努力走在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的前列。
强化正向激励,催生干事动力。省委制定的《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(试行)》和市委出台的《宝鸡市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有为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,着眼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动力不足问题,明确了评优评先、考核奖励、提拔重用等激励措施,体现了鼓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。金台区将坚持以实干论英雄,让想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受鼓舞、得褒奖、获重用,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一是政治激励增动力。
按照信念坚定、为民服务、勤政务实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,对项目建设、脱贫攻坚、“双千”活动等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,形成重品行、重实绩、重公论的用人导向。坚持用好一个干部、树立一面旗帜的理念,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选拔、使用、调整、奖惩结合起来,决不让埋头苦干、业绩突出的干部吃亏,也不让耍奸溜滑、投机钻营的人得利。二是精神鼓励树典型。每年按照 20%的比例,评选一批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、先进个人,表彰 10名“忠诚干净担当”领导干部,评选 20名“创新实干”优秀干部,命名 30名“爱岗敬业”党员干部,大力褒奖宣传,树立先进典型。三是物质奖励鼓干劲。严格实行目标责任考核,对考核优良、进位明显的单位给予奖励,营造创先争优、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;厘清干部正常激励与违规发放福利的政策界限,设立基层干部专项补助,全面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,让干部真正得到实惠。
依规容错纠错,激发创业活力。《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(试行)》和《宝鸡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暂行办法》,细化了容错免责情形,建立了纠错改正与澄清保护机制,做到了容错有底线、纠错有标准、问责有依据、惩处有规定。金台区将认真贯彻落实,为求实创新者保驾护航,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。一是为想干的人“开绿灯”。 科学甄别可以容错的情形,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、动机目的、情节情况等因素,对改革试点、探索创新过程中出现的疏漏给予理解和宽容,消除干部的后顾之忧。二是为敢干的人“鼓足劲”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立足本职岗位,在谋发展、促转型中大胆创新,在惠民生、保稳定中主动作为,在解难题、抓落实中迎难而上,在全区营造干事者有平台、有地位的鲜明导向。三是为敢闯的人“兜住底”。准确把握失职与失误、敢为与乱为、负责与懈怠、为公与为私的界限,把严格执纪与保护干部积极性统一起来,健全纠错改正机制,完善澄清保护机制,综合运用提醒约谈、诫勉谈话等方式,对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纰漏与差错及时提醒、提早纠正。
畅通能下渠道,传导责任压力。能上能下机制既是严格奖惩、传导责任和压力的必要手段,也是动真碰硬、治庸治懒的破冰之举。《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(试行)》和《宝鸡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明确了干部调离岗位、引咎辞职、责令辞职等情形。金台区结合区情实际,进一步细化标准、规范程序、疏通渠道,努力让有为者有位、不为者失位。一是细化“下”的情形。综合运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、脱贫攻坚绩效考核以及安全生产、维稳综治、党的建设等方面考核结果,细化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调整的 25种情形,用实绩考量,用制度管人,让干部下得心服口服。二是搭建“上”的阶梯。建立一对一关怀培养机制,对能力不足者强化培训,对存在问题者提醒教育,对知错能改的干部经过考察考核重新起用,真正形成能上能下的健全机制。三是落实“严”的要求。完善责任倒逼机制和督查考评机制,整治精神萎靡不谋事、缺乏担当不干事、得过且过应付事、等待观望耽误事等突出问题,让庸政懒政怠政者无处立足。
落实主体责任,形成整体合力。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,金台区委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,把落实“三项机制”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,确保“三项机制”落地生根。一是营造浓厚氛围。采取中心组学习、分层次辅导、全方位宣传等方式,引导各级干部学习落实“三项机制”,在深学细悟中掌握核心要义,在研机析理中领会精神实质,真正做到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。二是完善配套制度。按照省、市委文件精神,结合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实际,制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细则,细化量化考评指标,确保制度契合省市精神、体现金台特色。三是坚持以上率下。区委常委班子带头学机制、带头建机制、带头用机制,身体力行抓好示范落实。同时把落实“三项机制”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党建述职评议范畴,强化督导检查,倒逼制度落实,激发干事创业热情,形成争先进位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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